浙江省政府采购联合会日前印发了《关于公开征求<政府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标准(征求意见稿)>意见的函》(浙政采联〔2021〕4号,以下简称《征求意见函》)。《征求意见函》指出,为深入贯彻财政部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》,浙江省政府采购联合会组织工作组,编制了《浙江省政府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征求意见稿》),现公开征求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意见。
据统计,《征求意见稿》共包括前言;适用范围;规范性引用文件;采购需求书(高等学校类);采购需求书(党政机关办公楼类);采购需求书(医院类)等六部分内容。
《征求意见稿》规定,《政府采购----物业管理项目》覆盖政府采购物业管理项目的基本业态,其中包括高等学校、办公楼、医院等业态,以采购需求标准化、科学化、合理化为重点,实现“物有所值”的采购目标,为政府、学校、医院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提供参考范本。
关于规范性引用文件,根据《征求意见稿》,共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;物业管理条例;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第3部分:物业管理。
对《征求意见稿》的相关意见可于2021年11月26日前,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zjszfcglhh@sina.com。联系人:洪露,联系电话0571-88061077。